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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浅说“的、地、得”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rainbow    時間: 2021-3-16 16:11     標題: 浅说“的、地、得”

浅说“的、地、得”
作者:奔驰G7

  最近,在网上看到署名缪迅的一篇文章,题目是:“分不清‘的地得’不是件小事”,说的是如今有些研究生、本科生在毕业论文中连“的、地、得” 三个结构助词都用错地方,并满不在乎。文章还指出,甚至连一些老师有时也不一定能将“的、地、得”用得都是地方,难怪作者要呼吁:分不清“的地得” 不是件小事!

  汉语中“的、地、得” 三个字在用作结构助词时读音是相同的,都读作de(轻声) ,且不能充当句子的主体成分,只能和其他词连在一起作定语、状语和补语,因此也称为虚词。如果在行文中,不能准确地应用“的、地、得”这三个虚词就会出现修辞错误,成为病句。

  最为常见的错误是“的” 、“地” 、“得”不分,概用“的” 字代之,虽然这些误用一般不会产生理解上的歧义,但是也不能视为小事,就如光洁的脸上突然冒出个痘痘,总是个不够完美的缺憾吧!

  早在50年代,已故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就提出:在汉字的使用中,“的”使用过频,“兼职”过多,“负担”过重,因此他力主“的、地、得”应有分工,许多学者在论述中也支持这一主张。从此,在书面语言使用上,“的、地、得”的分工日趋明确,特别在逻辑性强的论述性和说明性语言中,如法律条款、学术论著、外文译著、教科书等,更是将“的”与“地”、“得”严格分用,使书面语言表述精确化。

  中国的文化,向来以求变作为审美取向,譬如在同一幅书法作品中如果出现相同的字,那书者必定会采用多种的书写方式,使作品在变化中焕发独到的魅力。同样如果在同一篇文章中,由于“的”字反复出现,也会使文字枯躁乏味,因此“的、地、得”严格分工、各司其职符合中国文化的审美习惯。

  分不清“的、地、得”不是件小事,然而用对“的、地、得”也不是件难事,是有章可循的:

  “的”是定语的标志,它的结构特点是必须和它前面的词组成“定名关系”来修饰、限制、说明后面的名词,也就是说名词前面要用“的”。例句:(1)这是我们小区的老年活动室(名词)。(2)我们手捧着绚丽多彩的鲜花(名词)。

  “地”是状语的标志,它的结构特点是必须和它前面的词(词组)组成“状动关系”来为后面的动词服务,也就是说动词前面要用“地”。例句:(1)他非常认真地聆听(动词)老师讲解。(2)大家急切地盼望(动词)2021年的到来。

  “得”是补语的标志,它必须用在动词或形容词的后面,带着后面的词语为其前面的动词或形容词服务,即用作动形谓语的补语。例句(1)在阳光照耀下,大家看(谓语)得非常清楚(补语)。(2)窗外的雪白(谓语)得有些刺眼(补语)。

有句顺口溜可以帮助记忆:名词前面用白勺(的),动词跟着土也(地)跑,动词后面双人(得)到。

  试看例句:在风和日丽的春天,我们兴高采烈地踏上旅途,开心得像放飞的小鸟。如果“的地得”不分,即变为:在风和日丽的春天,我们兴高采烈的踏上旅途,开心的像放飞的小鸟。感觉高下立判吧?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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